2020年检察院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计划(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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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检察院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计划(完整)

 

  xx 县人民检察院 20xx 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5〕52 号)、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x 办字〔20xx〕x 号)及 xx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x 检发政字〔20xx〕xx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强化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支部会等各种形式,坚持原原本本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作出的战略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政治效果。切实把党的领导有力体现到党管意

 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之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话语权。坚持自媒体的政治性,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一切行动听号令、听指挥,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反对,确保传播党的声音和主张不走偏、不走调,确保不出现“特殊成员”和“舆论飞地”。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检察队伍建设各环节和全过程,坚决抵制意识形态领域错误思潮的侵蚀,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言行,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既讲法治又讲德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抓好责任落实,着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3、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领导班子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每半年向市院党组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加大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力度,全半年至少做一次综合分析研判,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院党组全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市院党组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4、强化领导责任。院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定自觉地站到意识形态工作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切实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

 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5、坚持齐抓共管。层层夯实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督查、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量化目标考核,推动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部门要支持和配合政治部门开展宣传工作。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力、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真正做到让制度发威、让责任见效。

 6、坚守工作底线。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司法体制改革、队伍管理、从严治检全过程,确保“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检察官、党员干部言论不当而引发意识形态领域的事件;不发生因工作不到位、办案有瑕疵,特别是冤假错案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个案事件;不发生因领导不力、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在检察机关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事件;不发生因从严治党不严、执行纪律不力而出现干警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事件,维护好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形象。

 三、坚持重在建设,不断巩固和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7、加强理论武装。在理论学习常态化、理论宣传通俗化、理论工作大众化、理论实践具象化上下功夫、求实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

 育制度化,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干部教育为载体,推动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干警原汁原味学、融会贯通学,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党的十九精神参悟透、领会准、运用好,不断推动理论武装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8、壮大主流舆论。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加快媒体融合发展,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传播党的创新理论的舆论矩阵。持续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精神的各项部署,持续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指示,推动检察机关以实干实绩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到实处。

 9、深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思想道德建设。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扎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不断提高全院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社会文明程度。

 10、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以 xx 文化地域特色为依托,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推进文化育检工作;深入挖掘 xx 优秀传统文化蕴涵的交织理念、精神内核、道德规范,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各种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要自觉把党的创新理论嵌入文艺创作生产中,实现用科学理论引领文艺创作,用文艺手段传播科学理论。

 四、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11、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按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反恐怖、反分裂、反间谍、反渗透斗争,严厉惩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邪教犯罪。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坚决打击各种有害政治出版物,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12、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严格管控否定改革开放、否定我国政治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观点,对线上线下串联行为落地查人。坚决依法打击制造传播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等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依法打击网上挑头滋事的违法犯罪分子,为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营造良好法治和舆论环境。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关键信息基础网络安全人员培训,切实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13、强化普法宣传和涉检环节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实施,结合各学习教育和主体教育活动的开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上聚焦发力。要提高发现和处置敏感案(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做好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维稳处置等工作,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五、注重突出重点,下大力气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14、加强内容建设。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活动、重要讲话的网上宣传报道,做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市院重大决策部署的网上主题宣传,提高主流舆论网上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

 信力。充分发挥媒体融合发展优势,做大做强网络宣传阵地,让主流舆论始终主导网络空间、引领网络生态。抓好网上舆论引导力量和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同媒体的联络沟通,做好网上统战工作,加强和改进法治领域热点问题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增进共识。

 15、依法管网治网。强化网络属地责任和网络主体责任,分清责任边界、确保责任落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突出清理各类有害信息、谣言和虚假信息,依法重点整治“两微一端”、论坛、贴吧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16、强化舆论服务。健全完善舆情监测、分析、研判机制,培育舆情监测队伍。加强检察系统舆情监测,做好重大会议、重大改革、重大活动、重大案件、敏感节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管控工作。

 六、发扬斗争精神,积极稳妥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 17、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标尺,始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发展方向、领导力量、理论指导、制度体制、价值遵循等方面的科学内涵来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既不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作一般的思想认识和学术观点问题来对待。无论处理什么问题,都要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凝聚党心民心、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制定和落实重大决策、改革措施都要同步考虑和评估意识形态和社会舆论风险。严格研讨会的主题、内容、参加人员、研讨文章和发言材料的审查,把好政治关。研讨过程中出现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和

 突发事件,特别是妄议司法体制改革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旗帜鲜明、当场制止、坚决批驳,肃清不良影响。

 18、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认真开展意识形态调查研究,对机关社情民意中的方向性、原则性问题心中有数、态度明确。对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敢于向歪理邪说、歪风邪气说不,对那些攻击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言论,对那些挑战价值底线、践踏社会良知的失德行为,要坚决批驳、抨击、惩戒。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变化,准确把握西方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主要错误思潮和观点的新表现,有理有据地加以澄清,有针对性地做好辨析引导工作。

 19、积极稳妥做好涉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按照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坚决依法处置涉意识形态案(事)件和问题,要加强协调配合,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靠前做好现场实体处置;政治部门要积极稳妥做好舆论引导,防止事态升级,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敏感事件,不形成非法组织,不出现挑头扛旗式人物”的底线。

 七、严格考核问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地 20、加强检查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量化考核项目,纳入督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对部室和个人年度考核定性评价的内容。

 21、依法依规问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有关规定予以问责:一是对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

 组、上级党组织、本院党组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是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部门领导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是职责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四是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方论,或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是所管理的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六是举办的研讨会、讲座等上,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七是对诉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司法公信力的言论和说辞,放任不管或处置不力的;八是履行检察职能和日常公务时,出现意识形态方面错误、造成严重影响的;九是其他未能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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