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座谈发言,&,多措并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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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座谈发言,&,多措并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座谈发言

 & 多措并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座谈发言

 当前, 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 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保持“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的攻坚态势, 以扎实有力的举措和行动, 推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贫困县全部摘帽, 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 而是新生活、 新奋斗的起点。

 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已经取 得的成果, 需要我们接续用力、 久久为功, 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

 扶贫手段 再丰富,

 做到精准有效。

 追根溯源, 才能找准“穷根” ;靶向治疗, 方可拔除“穷根” 。

 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 创造性地提出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 这为我们不断战胜贫困、 摆脱贫困, 明确了前进方向, 提供了根本遵循。

 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与主要途径是“六个精准” 和“五个一批” , 这是解决好扶持谁、 谁来扶、 怎么扶、 如何退等问题的重要抓手。

 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 坚持因人因地施策, 因贫困原因施策, 因贫困类型施策,多措并举、 多管齐下,

 促进资金扶贫与产业扶贫、 教育扶贫等方式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融合, 不断提升群众发展能力, 进一步增强贫困户自 我“造血” 功能。

 扶贫主体再优化,

 汇聚各方力量。

 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不是政府部门的“独角戏” , 而是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一方面, 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是确保我们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 标任务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 必须始终坚持, 另一方面, 聚合多元主体, 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心往一处想, 劲往一处使” , 构建政府、 社会、 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有利于有效整合社会各项资源, 动员各方力量,提高治贫的社会化、 专业化、 法治化、 智能化水平。

 从“万企帮万村”活动, 到“就业扶贫行动日” 现场招聘会, 加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 调动各方资源、 深度发掘各方潜力, 形成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强大合力, 确保贫困群众脱贫不返贫。

 扶贫质量再提高,

 杜绝弄虚作假。

 脱真贫、 真脱贫, 体现了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这要求我们既不能脱离实际、 拔高标准、 吊高胃口 , 也不能虚假脱贫、 降低标准、 影响成色, 必须做到扶贫工作务实、 脱贫过程扎实、 脱贫结果真实。针对群众反映的“虚假式” 脱贫、 “算账式” 脱贫、 “指标式” 脱贫、 “游走式” 脱贫等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扶贫资金、 贫困人员和扶贫

 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方面, 扎紧篱笆打好桩, 严把退出关, 坚决杜绝数字脱贫、 虚假脱贫, 坚决革除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不搞“雨过地皮湿、 风过了无痕” , 不搞花拳绣腿, 不搞繁文缛节, 不做表面文章, 确保脱贫成果真正获得群众认可、 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逆水行舟用力撑, 一篙松劲退千寻。

 “当惊世界殊” 的脱贫奇迹,驰而不息的脱贫脚步, 千年脱贫梦, 今朝变现实。站上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楫舟奋进、 攻坚克难,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持续用力, 不断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

 多措并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各地区各部门要总结脱贫攻坚经验, 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 接续推进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 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

 要激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

 这对我们高质量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并进一步多措并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 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 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增添了极大的获得感, 也为国际减贫事业作出了 “中国贡献”, 提供了 “中国经验”。

 反贫困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特征, 2020 年后现行标准下绝对贫困的消除不等于扶贫工作终结。

 从唯物辩证法视角来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更加注重解决相对贫困、 更加注重解决精神贫困、 更加注重强化内生动力。

 更加注重解决相对贫困

 “绝对贫困” 又称为“生存性贫困”, 指的是收入无法满足生存需要的贫困; “相对贫困” 也称为“发展性贫困”, 指收入无法满足除了生存之外的更高层次需要的贫困。

 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是先后接续的关系, 一般是先解决绝对贫困问题, 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之后, 客观上就要求进一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而且, 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更具有长期性与艰巨性。

 伴随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 消除绝对贫困, 贫困人口 结构将发生转变, 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因面临不少挑战将愈发凸显。

 一是持续增收的挑战。

 收入维度是相对贫困的基础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防范返贫风险更多的是基于收入的考量。从目前的政策设计看, 产业扶贫、 转移就业扶贫、 生态旅游扶贫等各项扶贫政策已取得良好效果, 但

 能否保障脱贫群体获得稳定的收入并持续地增长, 还需在实践中不断检验。

 二是多维贫困的挑战。

 多维贫困是相对贫困的突出特点。

 许多贫困地区在政策落实过程中, 仍然将收入作为是否脱贫的重要指标, 忽视教育、 医疗、 住房以及饮水安全等方面的脱贫指标。

 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其他维度的贫困问题, 就难以有效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三是体制机制及时创新的挑战。

 绝对贫困问题解决后, 我国相对贫困问题将长期存在, 扶贫管理、扶贫资源等如不能及时作出调整、 创新与完善, 将直接影响实际成效。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明确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治理相对贫困是一项长期性和战略性的任务, 要在减贫治理体系完善和减贫治理能力提升方面下功夫。

 一是建立持续增收机制。

 实现持续增收是防范返贫的重要保障, 也是缓解相对贫困的前提基础。

 一方面, 要做好产业培育与产业升级的衔接, 发挥好贫困地区在资源环境、 品种特色等方面的优势, 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生产经营,将乡村产业打造成为持续增收的源泉; 另一方面, 要全力推进就业扶持, 精准施策做好就业服务。

 二是建立多重保障机制。

 一方面, 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不断完善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 慈善事

 业、 优抚安置等制度, 构建起多重防范体系; 另一方面,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施帮扶举措。

 三是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建立政府、 市场和社会不同扶贫主体之间的协同机制, 既要发挥好政府在扶贫规划制订、 扶贫政策执行、 扶贫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又要发挥好市场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形成治理合力。

 更加注重解决精神贫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的发展目 标, 不仅要在物质上强大起来, 而且要在精神上强大起来”。

 从脱贫攻坚的目标来看, 既要摆脱物质贫困, 又要逐步消除精神贫困, 最终实现物质富有与精神富有的双赢。

 从脱贫攻坚的进程来看,首先要解决物质贫困问题, 然后再解决精神贫困问题。

 从脱贫攻坚的内在逻辑来看, 对物质贫困的解决将为解决精神贫困问题奠定物质基础并创造有利条件, 而精神贫困问题的解决则为解决物质贫困增强精神动力。

 伴随着贫困县陆续摘帽, 绝大部分贫困人口 逐步摆脱物质贫困, 解决精神贫困问题就成为日益紧迫的任务。

 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看, 精神贫困问题是不能忽视的客观事实。

 有些贫困户在精神上被动, 坐享国家政策的照顾与倾斜, 坐等扶贫干部的帮扶与关心; 一些贫困户 在精神上保守, 囿于传统的思维定势, 止步于小农的生产方式, 不愿学习新的科学知识, 不愿在掌握新的致富技能上下功夫;

 等等。

 这些现象虽然只占很小的比例, 但对消除贫困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出现上述现象, 有着复杂的原因, 有些扶贫政策在执行中的偏差也需要反思。

 比如, 在政策导向上, 不能过于强调对贫困人口的物质帮扶, 而忽视对贫困人口 的精神塑造; 又如, 在落实政策过程中, 既要千方百计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也要关注贫困人口精神世界。

 再如, 在政策影响上, 针对贫困人口思想引导和教育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在落地落实上下功夫, 以求实效。

 要坚持扶贫与扶志、 扶智相结合, 不断激发扶贫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积极性, 真正解决精神贫困问题。

 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扶志, 让贫困人口从根本上树立脱贫靠奋斗的思想, 加强对贫困群体的思想、 文化、 道德、 法律教育,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与践行自力更生、 艰苦奋斗、 劳动光荣、 勤劳致富的正确价值观; 各级政府、 扶贫干部要更加关注贫困人口的精神生活, 帮助他们树立信心、 振奋精神; 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扶智, 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文化、 知识与技术教育,使其成为有本领、 懂技术、 肯实干的劳动者。

 扶志和扶智,两者相互配合才能发挥最大作用。

 更加注重强化内生动力

 对于事物发展来说,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 内因是变化

 的根据,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 建立中央统筹、 省负总责、 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 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 选派干部驻村帮扶,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等, 这些重要举措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 严格来说,这些举措还属于改变贫困面貌的外因。

 在完成脱贫攻坚目 标任务后, 进一步有效消除贫困, 除了 继续加强外在帮扶外,更应下力气强化内生动力。

 致贫成因复杂多样, 既有经济性因素, 又有非经济性因素; 既有复杂的客观性原因, 也有贫困人口 自身的主观性因素。

 部分贫困人口缺乏资金、 知识、 技术等基本要素, 难以参与现代市场活动, 也不敢面对市场风险, 对通过市场手段脱贫致富缺乏信心。

 部分贫困人口 受教育程度较低、 文化素质不高、 就业技能不多, 难以有效承接或深度融入各类产业扶贫项目 , 也无法在竞争性经济活动中占据优势。

 强化内生动力, 关键要靠制度保障, 需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依靠制度补齐短板, 为强化内生动力创造良好条件。

 重视加强帮扶贫困地区、 贫困人口的制度性安排, 着力补齐贫困地区交通、 水利、 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 医疗等公共服务短板, 提高贫困地区发展后劲。

 二是依靠制度发挥激励作用, 通过先进典型宣传、 榜样示范引导和完善正向激励等机制,激发贫困人口自身发展动力。

 三是依靠制度强化技能提升, 开展有针对性的“点穴式” 技能培训。

 精准开展面对用工岗位的系列就业技术训练,使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人口走上稳定脱贫之路。

 同时, 还要依靠制度强化“造血” 功能, 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和乡 村振兴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走共同富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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